課程名稱 |
刑法總則二 Criminal Code-general Principles (Ⅱ) |
開課學期 |
104-2 |
授課對象 |
財法組 |
授課教師 |
陳志龍 |
課號 |
LAW2054 |
課程識別碼 |
A01 25240 |
班次 |
03 |
學分 |
3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必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三2,3,4(9:10~12:10) |
上課地點 |
法1403 |
備註 |
科法所學生請選修A41 M0240。與刑法總則一係連貫之課程,需修習相同之班次,不得變換班次。 限本系所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5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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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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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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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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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客觀不法(可刑罰性的起點著手犯的刑罰理由著手犯與既遂犯的關係著手犯的成立要件不能概念與所謂不能犯中止)。有責性(期待可能性概念、責任能力、不法意識、廣義責任概念)。.犯罪之參與(犯罪人概念正犯教唆犯與幫助犯、犯罪參與之著手與既遂犯罪參與與身份要件)。.不作為犯(不作為犯概念不作為犯基本問題構成不作為犯之要件 不作為犯與著手不作為犯與犯罪之參與)。.競合(競合問題概說處理競合之基本原則法條競合想像競合數罪併罰)。 |
課程目標 |
理解刑法總則基本概念,並將其運用於實際案例之思考。 |
課程要求 |
限制曾修本人所開刑法總則(一)及格者選修。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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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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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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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韓忠謨老師林山田老師及其他刑法總則教科書亦均供參考。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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